第 37 章
月霞決定公開那扇門
謝月霞決定公開老屋點交影像時,弟弟國榮第一個反對。
影像拍到鎖匠拆門、代書催籤,也拍到月霞穿著睡衣站在屋內哭。國榮擔心鄰居看見姊姊狼狽,更怕對方用畫面證明她情緒不穩。月霞聽完只問:「房子是誰的?哭的人是誰?」
國榮習慣替姊姊處理帳務,第一部調查裡也常以保護為由代她說話。月霞過去確實依賴弟弟,卻不等於每次公開都由他決定。秀蘭請她說明願意公開的範圍,予安則準備不同剪輯版本供選擇。
月霞同意公開門外過程、工作人員身分與她明確拒絕的聲音,不同意播出臥室、藥袋與家人爭吵。她要求保留自己哭的片段,因為「害怕不是同意」。影像交由律師保存完整原檔,媒體只用經過確認的部分。
點交當天,工作人員先說只是房屋安全檢查,進入後才拿出債權文件。月霞三次要求等外孫回來,對方回答拖延會讓照護資格失效。鎖匠並非強行破門,而是在她被說服打開內鎖後更換外鎖,讓整個過程看似自願。
影像裡出現一隻永續銀齡信託的文件袋。公司直到數月後才登記,袋子卻提前存在。國榮暫停畫面,辨認出袋角印刷批號與颱風演練代理書相同。
更關鍵的是,工作人員離開前讓月霞對手機說:「我願意由基金會替我處理房子。」她拒絕完整句子,只說「我願意」和「處理」,對方稱是確認收件。暖聲庫後來正可把這些詞拼成授權。
月霞看完沒有崩潰,只要求再播一次。她說當時不是完全不知道文件重要,而是害怕送餐與陪伴一起消失。若報導只說她被矇騙,就會掩蓋公司如何把真實需要變成壓力。
予安依她要求製作三分鐘說明,發布前讓月霞逐句確認。影片上線後,有人同情,也有人罵她貪免費服務。月霞沒有逐條回應,只在片尾留下一個問題:「服務若是真的,為什麼拒絕籤房子就不能繼續?」
海埔鎮的廖秀枝看到影片,承認自己也經歷相同點交流程。她原本只願匿名,現同意把門外錄音交主管機關,仍不公開姓名。兩段獨立資料出現相同工作人員、文件袋與話術,擴大保全聲請終於不再只靠公司關聯推論。
文昌連夜補件。江瑞廷則召開記者會,稱舊文件袋可能被誤用,個別承包商行為不代表信託或基金會。永續銀齡信託宣布暫停承接新案,卻沒有停止現有債權處分。
法院在深夜發出臨時命令,要求海埔三戶維持現狀四十八小時,等待聽證。清河家暫時不會被移轉,水木的和解效力也進入審查。
國榮以為可以鬆口氣,月霞卻指著影像最後一秒。鎖匠車窗反光裡,有人坐在路邊轎車後座監看全過程。
予安放大後,辨認出那枚與法會相同的胸針。
坐在車裡的人是江瑞廷。
拍攝日期比他聲稱「第一次知道百歲堂房產業務」早了十四個月。
影像公開前,月霞再次確認範圍,要求車窗反光只交主管機關,不放進媒體版本。她不想讓案件變成網友憑模糊臉孔辦案。予安遵守,報導只寫有新在場線索待查,沒有公布放大截圖。
調查人員另從鎖匠公司取得派工單。聯絡人欄不是高志偉,而是安守基金會董事長辦公室;費用由基金會「居住安全修繕」預算支付。江瑞廷可以質疑反光,卻必須說明自己的辦公室為何安排換鎖。
月霞把派工單影本收進自己的資料袋,第一次在交付欄親自簽名,沒有把筆遞給國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