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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前的最後一片晶圓

第 7 章 被淹掉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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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淹掉的證詞

水從天花板砸下來時,芷寧先搶的是警衛手裡的原始盤點簿。

她把防水袋壓進空的塑膠周轉箱,雅雯則將浸濕表單一張張用隔離紙分開。沒有人拿吹風機,也沒有人試圖擦乾筆跡。消防隊抵達後,警衛當場交付控制盤,羅志恆報出遠端指令序號,卻拒絕說明登入者身分。

高世銘在十分鐘後出現。他看都沒看地上的水,先指著芷寧質問:「誰准妳非法闖入?」

「值班主管,時間在門口登記簿。」雅雯把濕透的雨衣袖口往上捲。「消防指令由哪個樓層送出,也在控制盤。」

高世銘轉向警衛。「盤點簿交公司法務。」

警衛抱緊周轉箱。他昨晚已在晶圓封套簽過名,知道自己若鬆手,兩次現場都會只剩公司版本。「消防隊正在做事故紀錄,現在不能移交。」

這是第一個公開拒絕高世銘命令的基層員工。芷寧記住他的選擇,沒有把姓名告訴映彤。

天亮前,公司發布聲明,指控芷寧持未授權鑰匙闖入倉庫、疑似干擾消防設備。紀律委員會把內部申訴升級成刑事告發。警車停到工會辦公室樓下時,雅雯已把進出登記、值班主管通話錄音與消防隊受理單排好。

「我陪妳去做筆錄。」雅雯說。「只回答親眼所見。材料成分、遠端登入者、貨車目的,全部說待鑑定。」

映彤從門口衝進來,鞋底帶著泥水。她守了一夜,拍到槽車在警報前進入管制區,也找到後門外一家早餐店的監視器。畫面裡,一名穿曜川外套的人在灑水啟動前兩分鐘離開,手上拿著消防維修箱。

「臉被帽子遮住,但車牌清楚。」她把記憶卡放在桌上。「店家願意作證,只怕公司找房東。」

雅雯沒有收卡,先請店家本人帶原始主機到警局備份。映彤咬著吸管,顯然嫌程序太慢,最後仍撥了電話。她知道這段影像若只存在記者剪輯檔裡,法庭上會先被拆掉。

芷寧做完筆錄走出分局,羅志恆在對街騎樓下等她。他昨夜當眾站在公司一邊,此刻把一張便利商店發票遞來,背面寫著消防主機登入位址與一次性查詢碼。

「這只能看位置,不能證明誰按下去。」他說。

「你為什麼幫我?」

「因為公司準備把遠端權限算在約聘資安員頭上。」羅志恆望向分局門口。「我簽過清理命令,該算我的不能推給他們。至於誰叫我簽,我還需要交換條件。」

查詢碼只剩五分鐘有效。芷寧請雅雯開錄影,映彤站到鏡頭外報時。登入頁顯示操作來源位於總部董事辦公樓層,設備名稱是一台行政專用筆電。畫面下方另有一筆同步紀錄,颱風夜消失的四分鐘也曾由同一台設備讀取。

做完筆錄後,雅雯帶浸水紙本到香山一間文書修復工作室。除濕櫃發出低鳴,技師用冷風與吸水紙分離頁面。盤點簿最末欄的警衛簽名保住了,空桶批號卻只剩半行。映彤拿道路畫面的時間與殘字比對,找到同車次的過磅資料。水毀掉完整標籤,反而迫使她們用外部紀錄重建路徑。

高世銘的刑事告發也產生反作用。警方必須調取消防主機原始資料,曜川不能再用內部機密拒絕。羅志恆知道這一步會讓自己的清理命令曝光,仍在調取單上確認主機位置。

雅雯把截圖列入索引而非定論,旁註「設備位置已確認,操作者待查」。芷寧看著那行字,知道她們終於摸到董事樓層,也知道跨過證據邊界只會替對方省下反駁力氣。

倒數歸零前,芷寧截下設備識別碼。頁面隨即轉黑,跳出一句權限已由林國樑辦公室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