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第二場死亡
柏勳叔父的驗屍照片證明,他不是被落石壓死,而是在被移動後才遭重物撞擊。這使十八年前案件從偽造文書升高為可能的殺人與遺棄致死。
陳家收到的死亡證明原件還有一處異常:醫師簽名與院方當年排班不符。院方表示該醫師颱風夜人在臺北受訓,章可能由值班室代蓋。柏勳沒有把醫師列為嫌疑人,只要求調取印章保管簿,將責任鎖定到實際使用者。
叔父手錶在照片裡停在十一點五十二分,比官方死亡時間晚四十三分鐘。這不必然是死亡時間,卻證明紀錄不可能照官方順序發生。雨澄把手錶時間與工程車影像排入同一表格,第一次看見傷者被移動後仍可能活著的窗口。
柏勳母親拒絕媒體拍攝手錶。她只授權公開時間,不公開丈夫留給兒子的刻字。證物可以服務公共調查,家屬仍保有不被全部觀看的界線。
照片不是新發現,而是陳家當年收到後不敢追問的副本。柏勳母親把它縫在舊制服內裡,直到直播看見未報名單才交出。她要求兒子答應,不以叔父一人的名字蓋過其他死者。柏勳把這句寫進案件關聯說明。
法醫重新檢視時指出,只憑照片無法判定撞擊工具,但傷勢與「落石直接壓住」不符。這個限制被完整記錄。案情變嚴重,不代表他們能跳過證明。
柏勳被停勤,仍把發現正式交給外縣市檢察署,避免地方承辦獨占。雨澄則循俊雄廣播裡的背景音:每隔九十秒一次的平交道警鈴,只有廢線北側維修道仍保持這個週期。
秋月堅持同行,她認得鹽田小路。思妤留在鎮上保全金流,嘉豪把居民直播設備架到西出口。四條行動各自推進,不再把所有證據押在雨澄身上。
維修道盡頭停著救護車,車牌被泥遮住。俊雄被綁在後座,嘴裡塞著紗布,旁邊放著一支注射器。柏勳先拍現場再救人,救護車駕駛早已逃入防風林。
俊雄清醒後只說一句:「雨青沒死在那晚。」
他承認颱風後第三天,明德用貨車把雨青送離望潮。雨青帶走部分底片,五年後曾回來找俊雄,想取得土地金流。俊雄因害怕拒絕幫忙,之後只收到她寄來的定時檔案。
「她第二次回來住哪?」雨澄問。
俊雄指向廢線終點的海邊招待所。那棟房子五年前因火災拆除,土地現由葉氏持有。
柏勳的手機收到外縣檢方回覆:願意接案,但需要證明五年前另有犯罪事實。
俊雄閉上眼。「那場火不是意外。雨青在裡面。」 沿維修道尋找時,秋月辨認出路邊一串白布不是民俗記號,而是冷凍廠綁貨棧板的束帶。嘉豪曾說阿坤習慣每隔五十公尺綁一條,方便夜間車隊認路。眾人因此沒有跟著廣播直走,而是轉入防風林。
救護車引擎仍溫熱,車內醫療標誌卻貼反。柏勳先拍車牌泥痕,刮開一角看見它屬於報廢車。俊雄手臂上沒有正常注射前的消毒痕跡,注射器則尚未使用,顯示綁架者準備製造送醫途中猝死,還沒完成。
俊雄被救出後拒絕上真正的救護車,直到雨澄讓他核對救護人員證件與派遣編號。他過去用合法外觀替葉家做事,如今連真的程序也不敢相信。柏勳沒有催促,讓勤務中心在擴音中重複車號。
俊雄說雨青沒死時,秋月先問的不是她在哪,而是自己丈夫是否也可能活過那晚。俊雄不敢給希望,只說陳世昌確實被抬上不同的車。每個家庭的真相從此不能再由林家姊妹的故事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