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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日常養生知識手冊·心腦慢病篇

第 144 章 第144章:賴床5分鐘可對人體的肌肉和大腦有益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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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賴床5分鐘可對人體的肌肉和大腦有益養性

賴床5分鐘可對人體的肌肉和大腦有益養性

這幾天本市受北方冷空氣影響,氣溫下降明顯。28日早晨最低溫度只有-3.6度,出現了冰凍天氣。在這樣的寒冷天氣中,人們都喜歡躲在暖和的被窩裡不願起來。科學研究表明,冬日早起時,賴床5分鐘可對人體的肌肉和大腦有益。冬天寒冷,在被窩裡小“賴”5分鐘,不但可以讓尚處在鬆弛狀態的肌肉有個緩衝的時間,恢復到自然緊張狀態,使正在“休息”的血液逐漸“清醒”,由緩慢流淌回到正常流速上來,還能調節精神狀態,讓大腦從睡夢中逐漸清醒過來。

如果醒來後一骨碌爬起來,肌肉猛地一受涼,容易產生痠痛。且此時血流尚慢,不能一下子將氧氣輸送到腦,血壓上不來,便會產生頭暈等不適症狀。尤其是老人,畢竟腿腳已不靈便,骨骼易脆斷,起床時動作更要緩慢,給身體一個甦醒的適應過程。還要指出的是,古人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之習,在冬日,在陽盛時起床,能保護體內的陽氣。

閉待日光、避寒就溫,對體質弱的老人和兒童來說,能夠增強其禦寒能力,預防周身乏力、心悸氣短等不適症狀。

贍養協議是否可成為拒贍養老人護身符

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農村人民生活水平日漸提高,按理來說,老人的生活應該是越來越好,但是在農村中,因不贍養老人引發的民事糾紛在還時有存在,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是目前農村中的經常有一些子女簽訂了贍養老人的協議而引發糾紛,致老人得不到應有的贍養。

最近,本院受理一起因贍養協議而引發的贍養糾紛。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王氏共生有三個子女(其妻很早就過世),大女兒王大,小女兒王二、兒子王三。前幾年,王氏的三個子女達成贍養協議,由兩個女兒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子不承擔任何義務,並徵得了王氏的簽字同意。但近幾年,隨著年齡的增長,王氏身體每況逾下,兩位女兒在外也比較忙,來不及顧及她,且王三在逢年過節時也不去看望他,王氏一怒之下,遂將三個子女告上的法庭。

在審理過程中,兩位女兒均表示贍養老人,可兒子卻拿出協議,拒絕贍養老人。

上述案例,雖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但從本案中卻引發了贍養協議是否可以成為拒絕贍養的“護身符”?目前學術界存在著三種觀點:

觀點一:贍養協議是贍養人之間就承擔贍養義務的有關事宜,平等、自願簽訂的履行贍養義務的協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因此只要老年人在協議中籤字確認同意,那麼贍養協議就是有效的。

觀點二:《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對於該法律條文,應理解為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以協議的形式而免除此種法定義務,因此,任何贍養協議都是無效的。

觀點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簽訂協議,但需要徵得老人的同意,同時亦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因此我們不能片面的去討論贍養協議的有效亦或無效,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筆者贊同第三種觀點,贍養協議是可以在父母和子女之間簽訂的,只要這種協議是出於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同時簽訂協議也並不違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但筆者認為對待贍養協議的有效、無效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贍養老人的義務應當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而其中贍養人間就物質性的可以達成協議,如約定生活費、醫療費等,但對精神上的慰藉義務,筆者認為是不可約定的,這種非物質性義務是不可轉移的,因此贍養協議不能排除子女對父母的精神慰藉義務。

在當今社會,簽訂贍養協議是值得肯定的,這有利於子女對老年人的贍養,但筆者在此提醒為人子女者,父母撫養子女不容易,莫讓他們在晚年時為了贍養問題再上法庭。

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為何成了“啃嫩”

五一期間,武漢的文女士第一次上門拜見了準公婆。誰知公公一開口便打聽文女士的收入,投資情況,房子買沒,而一旁的婆婆,則一直暗示,自己家庭條件不好,就這麼一個兒子,養家養老就全指望他了。文女士稱,自己也知道贍養老人天經地義,但是公婆如此“啃嫩”,卻讓她難以接受。

不能否認,準公婆對準兒媳的開場禮是有些唐突,讓人難以接受。但這又是一個現實問題,因為,婚後贍養老人是夫妻二人無法躲避的義務,與其以後為這個問題鬧彆扭,不如在結婚之前就把道理講清、規則擺明,這等於一個雙向選擇,大家都意見一致,那豈不皆大歡喜?如果意見不同,也可以自由協商、自由選擇,如果在婚前就把婚姻中的一個最棘手問題解決好了,對於婚姻的質量也是很有幫助的。

愛情屬於二人世界,但婚姻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情,愛情一旦走入婚姻,就與責任二字掛了鉤。而且,這種責任不僅侷限於二人之間,還表現為對父母、子女的負責,而其中贍養父母的問題尤其成為夫妻矛盾的焦點。是焦點就要去面對、去解決。報道中準公婆的開場白讓含蓄的我們感到彆扭,但俗話說,“醜話要說在前面”!這種彆扭放到婚前,總比放到婚後醞釀成家庭危機要好。

對於一個無法迴避的大問題,提前表明態度,也是一種對以後生活質量的負責。

國人講究含蓄,但在關鍵問題上,勇於表明自己的態度,無疑更讓人佩服。可能有人說這位準公婆非常勢利,但只要沒有損害到別人的利益,人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模式的權利,家庭條件不好如果是事實,父母靠兒子養家養老難道不是唯一選擇嗎?對於一個事實的表述幹嘛要遮遮掩掩?反過來,作為準兒媳的文女士,如果不能接受準公婆這樣的婚後生活安排,同樣有辯駁、協商的權利,即便是因利益關係的無法調和,而危害到了婚姻的成立,但比較於婚後矛盾可能造成的危機來說,那也還是把危害降到了最小。

愛情是感性的,而婚姻必須理性,因為這關係到兩個人、兩種利益體的組合,必須慎重選擇,而且這種選擇,不僅是對方一個人,還包括對方的家庭成員,如果與對方的家人合不來,兩人感情再好,也難以幸福,既然如此,結婚之前,能對對方父母有一個全面的瞭解,聽一下他們的真心話,難道不是求之不得的嗎?

其實,80後年輕人所面臨巨大的生活壓力,我們都能理解,但在這個社會中,艱難的不只是他們一個群體,每個時代的人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既然誰都沒有以自己的艱難為藉口,去逃脫應負的家庭與社會責任,那麼,作為更有擔當的一代新人,80後也該同樣有這個信心與行動!


健康提示:本文為一般健康知識整理,不構成診斷、處方或個別化醫療建議。症狀持續、突然加重、正在服藥或有慢性病者,應諮詢合資格醫護人員;不要自行停藥、換藥或調整劑量。如出現胸痛、呼吸困難、意識改變、單側無力等急症表現,請立即聯繫當地急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