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三十夜價目
「三十夜?」沈靜禾把那張交接單壓在合約上,抬頭時神色已經收乾淨,只剩一種近乎職業化的冷靜,「如果你要談的是這個價目,現在就可以結束。我不陪宿,也不接受任何拿人身交換債務的條件。」
顧廷深坐到書桌另一側,將一份新的文件推向她,距離刻意留得很遠。「你可以拒絕,而且應該拒絕。」他說,「這是原始債權契約與附帶清冊。沈家口中的『三十夜抵債』,不是我的要求,是他們自己加上的口頭安排,沒有寫進任何有效條款。」
她沒有立刻碰文件,先把剛才的錄音再複製到第二個雲端帳號,接著傳給自己常用的備份信箱,設定延遲寄出。做好之後,她才翻開契約內頁。頁面密密麻麻,金額、違約息、保證責任一項項列得完整,確實沒有任何涉及她個人的字句。真正惡心的是,沈家把她當成附送的「誠意」,卻連寫進紙面都不敢。
「所以你是來收帳,不是來收人。」她說。
「我來核實一筆債,順便確認這筆債是不是被拿來遮別的東西。」顧廷深的回答沒有修飾,「你如果現在離開,我會請羅律師到場做見證,確認今晚沒有發生任何逾越行為,也會保全門外偷拍的事實。」
聽到「律師」兩字,沈靜禾終於正眼看他。這代表他不是只想切割風險,而是願意留下可追溯的程序。她心裡那股被推進房門時的噁心感沒有消失,卻被另一種更實際的念頭壓住:如果只是離開,照片還是會被放出去;如果要反擊,她得先知道沈家怕的是哪一本帳。
她把契約翻到附件清冊,指腹迅速掃過供應商名稱、應收明細、酒店採購期別。這些欄位太熟,她做夜班稽核多年,光看格式就知道不是給外人看的簡版。某些月份同一筆「餐飲耗材補差」重複出現,金額整齊得不自然,像刻意切成不會觸發預警的數字。
「你找我,不只是因為我剛好被送進1708。」她把頁面停在一張附表上,抬眼,「你知道我做飯店夜班稽核。」
顧廷深沒有否認。「你母親過世前,掛名的最後一家公司是供應商。」
這句話像冰水直直澆下來。沈靜禾再低頭,視線往附表最末列滑去,終於在小字裡看見那個多年沒人當著她面提過的名字——禾寧餐旅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婉蓉。那是她母親的名字。
她呼吸停了一瞬,手卻比情緒更快,先把這一頁完整拍下,連頁碼、騎縫章、顧廷深帶來的文件封套編號一併存證。拍完後她才問:「這份附件,沈家也知道你手上有?」
「知道主契約,不知道完整附表。」顧廷深說,「原件在我這裡,副本今天才從保管箱調出。」
沈靜禾把文件闔上,又重新打開,這次看得更細。若她母親名下公司還掛在這批債權清冊裡,就表示死亡後的供應帳並沒有真正結清,甚至可能被持續拿來做帳。這已經不是單純討債,而是有人借死人名字走款。
她沉默幾秒,抬手把自己的房卡、證件、手機都放到桌面,像是在給談判一個乾淨起點。「我不接受『三十夜抵債』,但我接受另一個版本。」她一字一句說得很清楚,「這三十個晚上,如果你敢讓任何第三人介入我人身自由,合作立刻終止;如果一切合法、可留痕,我可以以夜間稽核的方式,跟你一起查這批供應帳。」
顧廷深看著她,神色終於有一點變化,不是鬆動,而像確定她聽懂了局面後給出的正式回應。「條件你開。」
「第一,聘書要寫清楚工作內容是夜間帳務稽核,不涉及陪宿,不附人身限制。第二,全部資料調閱都要留存時間戳。第三,今晚起我自己保管所有證據副本。第四,找獨立見證人。」她停了停,視線落回那個名字上,「第五,任何牽涉我母親名下公司的資料,原始件優先保全。」
顧廷深直接抽出便箋,當場寫下重點,簽名後推給她。「羅律師半小時內到。正式聘書我讓法務重做,但今晚先從帳開始。」
沈靜禾接過便箋,沒有被這份迅速安撫。她太清楚,有些人配合程序,不是因為乾淨,而是因為更懂怎麼藏。她把便箋拍照存證後,將契約翻到最後一頁,準備再核對附件編碼,卻在頁尾騎縫章旁看見一列極淡的手寫註記,像是後來補上的移交說明。
那一行字很短,只有:「另冊見1708/林婉蓉」。
她抬起頭,聲音第一次帶出明確命令:「顧廷深,把你帶來的牛皮紙袋全部打開。我要找那本另冊。」

